老廖家热烈祝贺我司2011年荣获“四川省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
发布者:小强 浏览量:16634 发布时间:2015/12/25 10:24:01
按照《川经信农加〔2011〕372号》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根据“突出重点、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择优扶持”的原则,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主管部门推荐,省经信委审定,认定成都新繁食品有限公司等329家企业为我省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认定简阳市工业园区大地农产品产业园等24家基地为我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有效期两年。
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是促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规模化、精加工的高层次领域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基地要素优化配置和综合功能的完善,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化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在带动农业现代化、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各地要加强对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的监测和运行管理,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税收、信息等方面积极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做好服务工作,扶持其尽快做强做大;省经信委在专项资金安排上将优先支持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被认定的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要不断开拓创新,壮大发展规模,延长产业链条,规范企业管理,强化市场竞争力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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